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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2年10月30日 星期二

健保相關規定及省錢方法


最近因為小草莓要出生了, 再加上老爸要退休了, 所以要重新安排阿媽的健保要掛在何處, 就找了一點資料,
文章從這篇開始, 裡面有舉了一些例子來說明如何省錢
http://www.moneynet.com.tw/e_news.php?id=1508

超過65歲的國民有補助

這個連結有列出來各個單位的補助方案, 基本上都有排富條款

http://www.nhi.gov.tw/webdata/webdata.aspx?menu=18&menu_id=682&webdata_id=2393&WD_ID=745

以台北市為例
(一)年滿65歲老人或55歲原住民,且設籍並實際居住臺北市滿1年者。
(二)經稅捐稽徵機關核定之最近1年綜合所得總額合計未達申報標準或綜合所得稅率未達20%者。老人由納稅義務人申報為受扶養人而有上開情事者,亦同。
(三)未獲政府機關健保自付額之全額補助者。]

更詳細一點可以看這裡
http://www.bosa.tcg.gov.tw/i/i0300.asp?fix_code=0425002&l1_code=04&l2_code=25

每人每月至多補助749元(中央健康保險局第六類保險對象自付額),低於749元者核實補助。

基本上這個方案會自動補助, 不用另外提出申請, 除非曾經因為不符規定而停止補助的人, 當又符合規定之後, 必須要重新申請.

<健保局和社會局的說法不同, 一個說會自動重新生效, 一個說一定要提出申請, 我最後是採信社會局的說, 因為真的在處理補助的單位是他們, 我就還是送了文件去申請>

眷屬的保險費, 最多算到三人, 超過的就免費

http://dohlaw.doh.gov.tw/Chi/FLAW/FLAWDAT0201.asp?lsid=FL014028

第十八條
第一類至第三類被保險人及其眷屬之保險費,依被保險人之投保金額及保
險費率計算之;保險費率,以百分之六為上限。
前項眷屬之保險費,由被保險人繳納;超過三口者,以三口計。

如果總共有三個眷屬以上(不包含自己), 那就算三個, 下面是保險負擔金額表, 最多就是列到三人
http://www.nhi.gov.tw/webdata/webdata.aspx?menu=1&menu_id=5&webdata_id=2389&WD_ID=


眷屬依附在薪資較低者

這一點大家應該都知道, 但另外要注意的事情是,
1. 直系血親是不包含姻親, 也就是自己的父母親是不能依附在老婆或先生的健保內,
2. 配偶如果有工作的話也不能依附在自己底下
3. 奶奶不能依附在孫子底下, 除非奶奶所有的子女都已經退休且都依附成別人的眷屬
    <老實說, 我不太清楚這是那一個法條規定的, 這是打去健保局問到的>

第二條
二、眷屬:
(一)被保險人之配偶,且無職業者。
(二)被保險人之直系血親尊親屬,且無職業者。
(三)被保險人二親等內直系血親卑親屬未滿二十歲且無職業,或年滿二
十歲無謀生能力或仍在學就讀且無職業者。

父母用第六類人口投保

如果你的健保費多於 $749 元, 那建議父母或奶奶都改向區公所投保, 而不要依附在你底下
http://www.nhi.gov.tw/webdata/webdata.aspx?menu=1&menu_id=5&webdata_id=3328&WD_ID=
http://www.nhi.gov.tw/webdata/webdata.aspx?menu=18&menu_id=678&webdata_id=3436&WD_ID=722


相關連結:
保險費 DIY 計算
http://www.nhi.gov.tw/webdata/webdata.aspx?menu=18&menu_id=679&webdata_id=3444&WD_ID=679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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